一、起草過程
為進一步加強漢臺區基本建設工程中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規范文勘前置流程,推動土地儲備、基本建設與文物保護協調發展,確保地下埋藏文物安全,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區文旅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陜西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參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基本建設工程考古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陜政辦發〔2022〕34號)及《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基本建設工程考古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漢政辦發〔2023〕4號),結合漢臺區工作實際及經驗,加入文勘保障內容(容缺辦理程序),于2024年8月基本完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意見征集情況
區文旅局將《管理辦法》反饋至15個鎮(街道)及13個相關單位進行意見征求,收集到21條反饋意見后加以完善。2024年9月,組織相關單位及專業人士召開座談會,對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進行討論,對反饋出1個問題進行修改完善。2024年12月經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審,經區市場監管局審查,該《管理辦法》符合《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要求。2025年1月按照規范性文件“三統一”要求,經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認為文件前期制發程序合法,我局根據反饋意見對文件內容進行修改,形成《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管理職責、管理程序、保障程序、監督責任及附則6個部分29條。第一部分總則從第1條到第3條,主要內容是明確基建考古適用范圍;第二部分管理職責從第4條到第12條,主要內容是說明自然資源部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及考古發掘資質單位的管理職責;第三部分管理程序從第13條到第22條,主要內容是說明基建考古工作程序;第四部分保障程序從第23條到第27條,是區上創新內容,結合近幾年基建考古工作實際,提出的容缺受理程序;第五部分監督責任第28條,主要內容是不按規定發生行為的處罰情形;第六章附則第29條,主要內容是辦法的實施時間。3個附件包括《土地出讓前文物勘探流程》《重點項目文物勘探流程》《容缺手續流程圖》,便于直觀理解流程。
解讀文件原文鏈接:關于印發漢臺區基本建設工程考古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