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法權下放工作背景
去年7月,省政府印發《關于向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部分縣級行政執法權的決定》(陜政發〔2023〕9號),決定將77項縣級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下放鄉鎮(街道),以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名義行使,并由鄉鎮(街道)依法行使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實行綜合執法。今年1月市政府《關于做好省政府向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部分縣級行政執法權承接工作的通知》(漢政發〔2024〕2號)進一步明確,要結合縣區各自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充分考慮不同鎮(街道)承接能力和各自工作實際需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一鎮(街道)一清單”形式做好行政執法權下放承接工作。
二、執法權下放工作基本原則
向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行政執法職權主要遵循以下三項原則: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漢臺中心城區、城市區域特點,重點聚焦城市管理、大氣污染、市容環境衛生、城鄉規劃、煙花爆竹、森林防火、殯葬管理等方面的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賦予鎮(街道),解決“看得見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見”的問題。
二是堅持分批下放。將直接面對群眾、村(社區),在道路、街面等公共空間,違法行為易于確定,執法程序簡便易行的事項率先下放基層,對于專業性較強和鎮(街道)暫時承接不了的事項暫不下放,待時機成熟后分批次下放。
三是堅持同步規范。在職權下放的同時,明確區級主管部門及其職責,加強鎮(街道)執法隊伍建設,規范執法工作流程和制度,開展執法人員培訓,保障執法設備和工作經費等,確保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執法權下放工作開展過程
為推進下放承接工作,今年3月,區司法局組織涉及的15個區級行政執法部門召開了會議,認真組織學習省政府印發《關于向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部分縣級行政執法權的決定》(陜政發〔2023〕9號),要求各部門對照《陜西省下放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中77項執法事項,在充分考慮鎮(街道)承接能力的基礎上,做好執法權下放工作,各執法部門經過認真研究,結合實際提出擬下放承接事項38項。4月,區司法局聯合區委編辦,組織各鎮(街道)召開會議,要求各鎮(街道)認真對擬下放的執法權事項進行研究,提出承接意見上報司法局。5月份,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在充分收集各區級執法部門和各鎮(街道)的意見后,第三次召集各區級執法部門和鎮(街道)會議,就執法權下放事項再協商、再討論,初步形成了擬下放承接執法項目25項。6月12日,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局長黎明華委托,會同區委編辦第四次召開擬下放區級部門和15個鎮(街道)意見征求暨審核會,再次征求了各區級部門和鎮(街道)的意見建議,收集各鎮(街道)的反饋意見之后,形成了22項下放承接事項。
四、執法權下放工作主要內容
本次下放的《漢臺區向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行政執法事項清單》中22項執法事項涉及8個區級行政執法部門,其中下放鋪鎮20項、武鄉鎮22項、老君鎮20項、宗營鎮22項、河東店鎮22項、漢王鎮22項、徐望鎮20項,北關辦事處19項、東大街辦事處17項、東關辦事處17項、中山街辦事處17項、漢中路辦事處17項、七里辦事處20項、龍江辦事處20項、鑫源辦事處20項,其余55項執法事項待條件成熟后分批下放。
解讀文件鏈接:關于向鎮(街道)下放部分區級行政執法權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