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
通 知
東大街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為加快舊城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區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部門、實施單位及被征收人
征收人為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征收部門為漢臺區人民政府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辦公室;征收補償實施單位為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被征收人為征收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人。
二、征收范圍及期限
征收范圍:天漢大道道沿以東、世紀陽光商廈用地界限以南、北大街道沿以西、體東路中心線以北。(具體以規劃選址范圍為準)
征收期限:自區政府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至項目結束。
三、房屋征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承擔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價格評估構須具有三級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資質,且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確定按國家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等規定產生。
四、房屋征收補償
(一)房屋征收補償以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批準文件載明的面積和用途為依據。對未經登記的房屋建筑以有關部門認定的結果處理。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拆除建筑物的工程造價結合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二)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安置,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安置。
(三)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結果為依據。
被征收房屋裝修價值的補償,以及被征收房屋的電話、空調、有線電視、寬帶等遷裝費用,以評估結果或按補償方案附件標準協商確定。
(四)征收個人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除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補償外,再按被征收人產權房屋評估價值的40%給予購房補貼。
(五)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應當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進行產權調換并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1.房屋安置為異地產權調換安置。
2.選擇異地產權調換的房屋納入全城異地安置范圍,戶型選擇以被征收人實際選擇為準,按以下辦法結算差價:
被征收房屋為多層住宅的(七層以下,含七層)產權調換房屋為高層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增加30%實行產權調換;被征收房屋為獨立院落、平房或兩層以內的(含兩層)住宅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增加40%實行產權調換。被征收人按增加后的房屋面積就近上靠選擇安置,安置房超過應調換房屋面積10㎡以內部分(含10㎡)按成本價(2980元/㎡)計算差價,超過10㎡以上部分按市場價補差。
3.被征收人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住戶,選擇產權調換房屋的,被征收房屋按規定增加后,面積達不到50㎡,按建筑面積50㎡安置,且不結算差價,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房屋超過50㎡的部分應當結算差價。
4.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房屋戶型樓層的順序,按補償協議簽定后舊房交房順序確定,不計算樓層調節率。
(六)征收個人獨立營業房采取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補償安置,選擇貨幣方式安置的營業房價值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選擇產權調換方式安置的,用于產權調換的大廳式營業商鋪位于體東路以北區域商業綜合體(辦理獨立產權),被征收營業用房按建筑面積1:1調換套內面積大廳營業商鋪,公攤部分按房屋重置價格計算并結算差價;單位營業用房原則上采取貨幣補償方式安置。上述營業房以合法有效產權證載明的面積和用途確認。
(七)對因征收營業、生產加工等收益性房屋而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選擇產權調換方式安置的,按評估機構評估結果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按實際停業期限計算;生產加工企業,補償金額按實際停業期計算。認定營業性房產的條件標準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發放對象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征收行政事業機關單位房屋采取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兩種方式補償安置。
(九)國有直管公房的拆遷補償安置,原則采取貨幣補償方式安置,房屋價值按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確定。
五、征收搬遷補助
(一)征收實施單位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積給予被征收人30元/㎡(每次)的搬遷補助費,搬遷補助費低于2000元/次的,按2000元/次補助。
(二)被征收人選擇異地產權置換安置(期房)的,過渡時間為36個月(含裝修過渡期三個)月,被征收人自行臨時過渡,由征收人給被征收人按征收房屋面積每年105元/㎡的標準給予臨時過渡補助費,每戶臨時過渡補助費低于6000元/年的,按6000元/年補助。超過臨時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原標準的1.5倍按月支付臨時安置費;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每月按原標準的1.8倍支付臨時安置費;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每月按原標準的2倍支付臨時安置費。
六、搬遷獎勵
被征收人在征收決定公告生效之日起30日內完成搬遷的,每戶獎勵2萬元,被征收產權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每戶再增加2萬元獎勵;30至60日內完成搬遷的,每戶獎勵1萬元,被征收產權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每戶再增加1萬元獎勵;在60日至90日內完成搬遷的,每戶獎勵5000元;超過上述期限的不予獎勵。
七、其他事項
(一)征收部門或實施單位應當與被征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產權置換、搬遷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二)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由征收部門報請漢臺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區域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搬遷的,依法強制執行。
(三)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四)對有產權爭議的房屋,以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準。
(五)征收設有抵押權的房屋,按照國家有關擔保法律執行。
(六)被征收人在簽訂房屋補償協議時,要將被征收房屋的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交給房屋征收部門辦理注銷。
(七)本方案由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漢臺區體東路以北區域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依據本方案制訂實施細則。
(八)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