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漢臺區勞動東路南北區域改造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
為加快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漢中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漢政發〔2017〕23號)文件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漢臺區勞動東路南北區域改造項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
具體征收范圍:勞動東路以北、北團結街以西、興漢路以南、漢航大廈以東區域及漢航家屬院北院片區(其中田園酒店用地區域不在征收范圍)。
征收與補償實施部門:漢臺區勞動東路南北區域改造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征收補償方案:按照《漢臺區勞動東路南北區域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漢區政發〔2021〕12號)組織實施。
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被征收人對決定事項不服的,可在60日內向漢中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