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漢臺區2023年深化“標準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分局,直屬事業單位:
《漢臺區2023年深化“標準地”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漢臺區2023年深化“標準地”改革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為貫徹落實全區高質量項目推進年、營商環境突破年、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三個年”活動部署以及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進“標準地”改革走深走實,助推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2022年,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漢中市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工作方案》(漢政辦發〔2022〕34號),在試點縣區和省級以上開發區開展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2023年,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將“標準地”改革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其中省級以上開發區重在質的提升,其他區域(省級以上開發區以外所有區域)重在面的拓展,共同推動全市“標準地”改革不斷走深走實。
二、基本原則
——堅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創新。在符合中央和省市要求的前提下,學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積極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 構建特色突出、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的產業用地出讓供應模式。
——堅持效益導向,高效利用土地。通過科學設定“標準地”指標體系,明晰準入條件、產業布局、發展績效,招引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水平產出和節約集約用地的項目落地,不斷提高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水平。
——堅持優化審批,服務企業發展。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簡化審批程序,優化供地方式,降低企業成本,將“拿地即開工”落到實處。
——堅持依法依規,加強監督管理。用地企業按照“標準地”要求,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突出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產環節,建立健全“標準地”供后監管制度,確保改革成效。
三、主要目標
(一)“標準地”的含義。“標準地”是指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對新建工業項目先行完成區域評價、設定控制性指標并具備項目開工必需的“三通一平”等基本條件可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
(二)指標體系設定。“標準地”指標體系由內涵性和外延性指標構成。
內涵性指標按照“6+N”模式制定區域統一評價指標,包括: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區域評估、礦產資源壓覆和地質災害評估、文物考古報告、地震安全性評價等,由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負責擬實施標準地供應地塊具體的區域評價指標;“N”即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的防洪影響評估、區域安全評價、區域水資源論證等其他區域評價項目和標準。
外延性指標是指用地申請人(企業)應當達到或者滿足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建設項目投資、能耗、環保、節約集約用地等方面的政策規定、標準和條件,具體按照“5+X”要求確定擬建設項目的控制性指標。“5”即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用地標準、建筑容積率、畝均總產值等5項控制性指標。“X”即根據功能區劃、產業準入和相關區域評價要求,確定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安全生產評估、土壤污染防治和各類排放標準、要求等指標,由區政府各職能部門結合我區實際具體制定,并實行動態調整,在出讓公告中一同發布。
(三)工作推進目標。
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探索推進“標準地”改革的意見》要求,新批工業用地不低于40%按照“標準地”制度供應,建立“標準地”控制性指標體系,明確“標準地”出讓履約要求,建立“標準地”全程監管體系。2024年,將“標準地”供應模式向混合產業項目拓展和延伸。
四、工作任務
實施“標準地”改革,主要任務是做實事先評價、做精指標控制、做優事中承諾、做快落地開工、做嚴事后監管,形成“定標出讓、對標拿地、按標施建、依標驗收”的項目用地閉環管理模式。具體從以下五個方面組織實施。
(一)區域評估定標,明確“標準地”具體指標。
1.開展區域評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對連片工業用地完成統一評估評價,并結合我區實際開展其他評價,形成整體性的區域評估評價成果。
2.制定指標體系。在遵循和落實國家、省、市發布的土地使用標準和指導性指標的基礎上,區政府各職能部門根據產業準入、功能區劃和相關區域評估要求,細化行業分類,明確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的控制性指標。
3.公布準入清單。根據評估評價情況,完善項目準入要求,明確行業投資強度、畝均稅收、污染排放等標準。同時根據“標準地”改革推進情況,逐步擴大區域有關評估評價的覆蓋面,探索建立工業用地“標準地”指標動態調整機制。
4.及時收儲。區域評估定標之后,根據規劃時序和產業發展需要,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供應管理工作的通知》(漢辦發〔2021〕26號),優先將擬開發為“標準地”的地塊納入政府收儲范圍。
(二)創新出讓機制,優化“標準地”供應方式。
1.規范出讓程序。由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編制出讓方案,明確出讓地塊的使用標準等相關內容,按規定程序批準后,發布“標準地”供應公告,實施土地供應。
2.創新競價機制。鼓勵企業通過競報年度稅收等指標,競拍產業項目用地;對高新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等用地項目,探索采取以技術標和設計標為主、價格標為輔的招標方式確定中標人。
3.降低用地成本。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標準地”。對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畝均產出高、且利用低效存量土地的產業項目,可采取帶準入條件、以協議出讓(出租)方式供應土地;對標準化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可采取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供應,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三)推行用地承諾,簡化“標準地”交付程序。
1.實行投資承諾。用地企業競得“標準地”后,與區經貿局《“標準地”項目投資建設合同》,重點對“5+X”控制性指標、竣工驗收、達產復核、違約責任等事項做出承諾。合同具體內容參照《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版)》《陜西省人民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版)》《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實施細則>的通知》(陜建發〔2017〕377號)執行。
2.同步交地發證。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10個工作日內,企業與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時交地。對一次性繳清出讓價款、稅費且不再變更受讓主體的,交地時同步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3.限期啟動建設。區經貿局同企業簽署用地承諾書后,企業按照承諾指標,及時開工建設。項目從土地交付3日起,30個工作日內開工建設。
(四)高效審批服務,實現“標準地”拿地開工。
1.全程服務幫助辦。根據企業意愿,由相關部門確定幫辦代辦專員,堅持“提前介入、事前指導、一次通過”,深入建設單位和項目現場,提供“全流程、一對一”全程幫辦服務。
2.圍繞開工超前辦。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申請人對照清單和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并完成公示的,審批部門可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加速項目開工落地。在土地成交確認公示期內,幫辦代辦專員協調建設單位抓緊編制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并聯系審批職能部門和企業提前介入,預審初設方案,開展社會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公示期結束,并簽訂用地出讓合同后,申請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申辦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水電氣暖信”市政管線接入,實現“拿地即開工”。
3.整合流程聯動辦。項目開工后,建設單位憑不動產權證書、圖審報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合同,同時申辦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通知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主體建筑)等審批事項。審批職能部門變“串聯依次辦理”為“并聯同步核發”。
(五)綜合評估研判,強化“標準地”事后監管。
1.督導履約情況。項目開工后,區經貿局、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按照職責指導項目按照相關規定和既定計劃實施建設,對未履行承諾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按期開工的,可依法與市自然資源局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動工開發、竣工期限和違約責任。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聯合竣工驗收。“標準地”項目竣工后,由區經貿局、市自然資源漢臺分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等部門對照投資合同進行竣工聯合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驗收意見;未通過的,責令用地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竣工驗收不予通過,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3.嚴格績效考核。根據“誰主管、誰提出、誰負責”的原則,圍繞企業承諾和信用評價全程監管,設定獎懲指標,按約定予以獎懲。探索建立“標準地”項目全過程信用檔案,作為企業享受差別化優惠政策的重要參考。對未按協議或承諾約定實施項目建設運營的企業,由區經貿局、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區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區財政局、依法依約采取限制不動產權變更、收繳違約金、收回土地使用權及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等措施予以處置;對如期履約、畝均稅收高、示范效應好的企業,適當給予資金扶持、政策支持等獎勵。
五、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和評估階段階段(2023年4月至10月)。
召開推進“標準地”改革工作部署會議,形成初步工作思路,成立漢臺區推進“標準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制定“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單位職責,結合區屬規上工業企業“畝均論英雄”評估結果,研究制定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控制性指導指標。
(二)加快“標準地”供應(2023年11月至12月)。
在完成區域評估評價事項的基礎上,圍繞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用地企業要與區經貿局及漢臺區人民政府簽訂“標準地”投資監管協議,實施供后監管。
(三)全面總結評估和制度完善階段(2023年12月)。
優化操作流程,調整政策措施,形成區范圍內有效的“標準地”供應制度體系。各職能部門要研究制定工業用地“標準地”審批承諾事項、項目建設投資協議,完善操作流程和獎懲措施,形成“標準地”的監管制度體系。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組建漢臺區“標準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各成員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細化工作措施,共同推動“標準地”改革工作,合力保障“標準地”改革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強化督查考核。各成員部門定期分析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區政府對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改革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切實提升效能、優化服務。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成員部門要加強對“標準地”改革內容的宣傳和培訓,積極引導相關企業按承諾制要求實施項目建設。同時,要加快職能轉變,及時協調解決、總結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完善,確保“標準地”改革取得成效。
附件:漢臺區“標準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其工作職責
附件
漢臺區“標準地”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其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
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區長
分管工業工作的副區長
成 員:區財政局局長
區發改局局長
區經貿局局長
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主要負責人
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局長
區水利局局長
區文旅局局長
區住建局局長
區應急局局長
區行政審批局局長
區經合中心主任
國家稅務總局漢中市漢臺區稅務局局長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標準地”改革的重大問題,統籌指導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標準地”改革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辦公室主任由漢中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
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區財政局: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政府推進“標準地”改革的要求,統籌資金管理。
區發改局:負責審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區域節能評價工作,結合區域節能報告提出區域能耗標準控制性指標要求;配合“多規合一”系統前期介入“標準地”審核。
區經貿局:負責分門類、按照行業產業特點和準入要求,確定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等控制指標,擬定《“標準地”項目投資建設合同》,組織實施區域評估評價。負責組織項目建設竣工的履約評估和投產復核;負責區域內工業用地區塊細分、功能定位;制定工業項目入園標準和退出機制;開展“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綜合監管,建立“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體系和嚴重失信名單制度。
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負責推進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結合產業目錄指引出具規劃條件,制定建設項目容積率控制指標;組織“標準地”出讓前的資料準備工作,在出讓方案和出讓合同中明確各項控制指標內容,做好項目規劃許可等相關工作;牽頭“多規合一”系統前期介入“標準地”審核;收儲中心完成擬出讓宗地必要的通路、通水、通電和土地平整等前期開發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負責提出區域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確定擬出讓地塊環境指標,負責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對擬納入“標準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區水利局:負責開展區域水土保持評估工作。負責開展區域防洪影響評估和區域水資源論證評估工作;按照“三同時”制度,監督指導落實好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區文旅局:負責開展區域文物考古勘探和調查工作,并結合文物評價報告提出文物保護的具體要求。
區住建局:負責提出規劃之后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指標要求。并在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過程中加強監督管理。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做好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做好企業投資項目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標準地”提供便捷審批服務;配合“多規合一”系統前期介入“標準地”審核。
區經合中心:做好招商、選商引資等相關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漢中市漢臺區稅務局:負責會同經合、發改、經貿等部門確定區域項目畝均稅收等標準,并做好相關稅費收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