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我區機動車擁有量急劇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僅2020年全區新增登記約3萬輛機動車,截止2021年4月全區機動車保有量達到27萬輛。全區路內車位約7400個,人行道上各類泊位約4600個?!巴\囯y、交通堵”的問題日益顯現出來,停車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機動車占用人行道亂停放,致使道路交通擁堵更加突出,嚴重影響道路通行能力以及城市市容環境,也引起群眾大量投訴。為切實推進民生領域問題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區委、區政府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安排部署,全力做好迎國衛復審及“十四運”環境保障工作要求,特別是結合我區人行道改造后要“還路(人行盲道)與民”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起草了本《通告》。
二、起草依據
此次《通告》的起草工作,區城管局根據《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全力保障“十四運”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陜西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陜西省城市公共空間管理條例》《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中心城區車輛停放管理的通告>》(漢規〔2017〕004—市政府003)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的基礎上進行的。
三、擬解決問題
城市(集鎮)車輛亂停亂放帶來了多方面的負面影響,一是導致城市(集鎮)管理秩序混亂,二是埋下交通事故隱患,三是影響環境衛生質量和衛生打掃,四是造成交通擁堵,五是嚴重影響城市整體形象。《通告》明確了人行道所指范圍,禁止機動車在設有禁停標志、禁止標線路段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應規范停放在規定區域或停車泊位內,未按規范停放的機動車輛將依法予以處理,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將依法拖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施劃停車泊位或設置停車場,擅自施劃或設置的,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將予以糾正或限期改正。此《通告》發布將為進一步加強漢臺區城市市容環境整治,規范人行道機動車輛停放秩序,維護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起草過程
《通告》的起草工作啟動于2021年4月初,區城管局作為牽頭部門始終高度重視,及時組織人員成立專班,明確了部門職責、實施步驟、時間要求等,有序推進《通告》起草工作。并多方聽取各鎮、辦,區級相關部門意見,數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
五、征求意見情況
《通告》征求意見稿擬定后,區城管局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聯系征求修改意見,分別向鎮、街道辦,區政府,交警一、二大隊等相關部門征求意見,目前共收集書面回復意見1份,均無意見。其他單位通過電話等形式均表示無意見。
解讀文件原文鏈接:關于加強城區(含集鎮)人行道車輛停放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