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與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頒布的《土地管理法》,切實做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管理工作,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53號)及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實施和技術指導兩個方案的通知》(陜自然資發(2020]19號)文件,漢臺區開展了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已經省政府審核通過,并于2020年12月31日以《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陜政發〔2020]12號)文件公布,根據文件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在省政府公布標準后,應及時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具體區片綜合地價,確保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
二、制定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任務要求
(一)區片綜合地價內涵:該地價為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不包括法律規定用于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涉及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二)適用對象:針對征收集體農用地及未利用地的補償標準,不涉及集體建設用地。
(三)公布區片綜合地價主要內容:區片編號、區片價格、區片范圍以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比例等。
(四)全區征收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自2020年12月31日起實施。
三、擬解決的問題
本次制定公布的征地綜合地價標準覆蓋漢臺區除基本農田保護區、其他法定保護區和25℃以上坡地以外的所有集體農用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工作是一項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是各級政府依法征地、合理補償的重要依據,是規范征地行為、保護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的基礎性工作。
四、制定過程及征求采納意見情況
該《通知》起草過程中,我局結合漢臺區實際情況,制定了漢臺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并組織濱江新區興漢新區、區政府相關部門、各鎮辦及社會企業人士召開了聽證會,對擬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均無異議。完全能夠確保我區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解讀部門:漢中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
解讀文件原文鏈接:關于公布漢臺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