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漢中市漢臺區委辦公室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漢臺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街道辦事處,區人大、政協,區紀委,區人武部,區法院、檢察院,區委、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各分局,各黨工委,群團:
《漢臺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漢中市漢臺區委辦公室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4日
漢臺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文件精神(中辦發〔2016〕8號、陜辦發〔2016〕29號、漢辦發〔2016〕29號),為扎實推進我區政務公開工作,優化發展環境,增強我區發展活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依法行政,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按照公開促落實、公開促規范、公開促服務的要求,持續不斷地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構建公開透明、運行規范、制約有效、監督有力的行政權力運行制度體系。力爭用2年時間,形成政務公開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不斷提升我區政務公開規范化、系統化、制度化水平。
二、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運行
(一)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建立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經濟社會發展重點規劃(計劃)、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決策作出后,按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按要求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媒體、利益相關方和公眾列席政府會議有關工作,增強決策透明度。(責任單位:各鎮辦、區政府各部門)
(二)推動重大事項過程公開。主動公開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項目的執行方案、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以及審批、核準、備案、招投標、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基本信息和實施信息,主動接受監督。(責任單位:各鎮辦、區政府各部門)
(三)加強督查審計執行公開。督查和審計部門要抓好被督查和被審計部門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也要向社會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責任單位: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審計局)
(四)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公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等,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責任單位:區編辦、區財政局)
(五)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根據各自的事權和職能,推動執法部門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促進執法公平公正。(責任單位:區政府相關部門)
(六)推進行政監管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游市場、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價格和收費等重點領域行政監管信息。(責任單位:各鎮辦、區政府相關部門)
(七)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省上出臺的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法,按要求統一各級服務中心的名稱、場所標識,規范運行模式。凡與企業、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均應納入服務中心辦理。強化各類政務服務應用,積極探索將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與網上服務平臺相融合的模式,注重線上線下聯動,業務協同辦理,資料共享互認。(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區信息中心)
(八)推動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公開。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務的公開。面向群眾服務的醫院、學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要對辦事指南、崗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范、辦事紀律、監督渠道等進行全面公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職責,制定具體辦法,加強分類指導,推動公開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各鎮辦、區政府相關部門)
(九)加強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公開。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重要事項,特別是中省市黨委和政府的決策部署,細化公開執行方案、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開進展和完成情況。(責任單位:各鎮辦、區政府各部門)
三、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加強財政資金信息公開。繼續鞏固和深化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公開制度,“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要說明費用增減變化原因。主動公開民生資金分配使用情況,重點公開教育、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住房保障、涉農補貼、扶貧等民生資金分配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
(二)推進住房保障類信息公開。做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公開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租賃性保障房分配、退出、違規等信息。(責任單位:各鎮辦、區住建局、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三)深化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等信息公開。做好房屋征收補償法規、補償方案、征收決定、征收范圍內房屋的調查結果、被征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被征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等信息公開工作。積極公開農用地征地以及用地報批、征地實施、征地補償安置等相關信息,政府建設用地以及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等信息,重點棚戶區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相關規劃及使用要求等信息,移民搬遷安置政策、安置點建設情況、搬遷移民的生產生活情況等信息。(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國土漢臺分局)
(四)做好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社會保險和參保情況信息公開。定期公開全區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的人數、標準(比例)、補助水平以及資金支出等信息。全面公開中小學招生政策及學區劃分信息,學?;A資源信息。及時發布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根據事態發展跟蹤公開相應信息。督導全區醫院全面公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教體局、區衛計局)
(五)加強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執法單位應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并同步上傳至全省信用公共平臺,推進信用漢臺建設。(責任單位:區相關部門)
(六)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整合公共資源交易職能,配合推進省市縣互聯互通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補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國企大宗物資采購、罰沒物資拍賣、特許經營權、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等涉及公共資源配置的交易,要納入平臺統一進行,及時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內容。(責任單位:區相關部門、區信息中心)
(七)加強對社會熱點和政務輿情的回應。對涉及各鎮、辦事處和部門的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依法按照程序在24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和處置結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
四、加強政務公開渠道建設
(一)強化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建立內容保障常態化機制,確保網站發揮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第一平臺作用。加強網站集約化建設,嚴格控制網站數量,保留必要的、特色的網站,一般性網站必須整合到上級網站的欄目和頻道中去。(責任單位:區信息中心)
(二)拓寬信息傳播渠道。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和網絡平臺,及時發布相關業務信息、推動政府信息全媒體公開。(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
(三)加強政策解讀。出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時,要通過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解讀政策背景、目標和要點。領導干部要帶頭宣講政策,加大對政策的解讀力度。(責任單位:各鎮辦、區委宣傳部、區政府各部門)
(四)大力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將“邀請公民代表走進政府”活動與部門主題活動相結合,擴大活動影響,增強活動實效。將大學生到政府機關見習活動與大學生畢業實習、社會實踐等活動相結合,進一步增加見習人數,擴大見習生源范圍,努力提升活動質量。積極推廣領導信箱、熱線電話等公眾參與形式,增進互動交流,聽取人民群眾意見建議。(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行政服務中心、區人社局)
(五)積極推進政府數據資源建設及開放。加快建設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制定開放目錄和數據采集標準,推動政府數據資源和共享機制建設。穩步推進政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等,向社會開放相關非涉密數據。(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信息中心)
五、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區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區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負責全區政務公開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檢查。區信息中心為全區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推進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各鎮、辦事處和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為各轄區、各系統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推進、監督職權范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各鎮辦、區政府各部門)
(二)積極開展業務培訓。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
(三)探索開展工作績效評估。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探索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績效評估工作,對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載體建設等工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增強政務公開效果。(責任單位: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