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B
簽發人:趙億謀
漢區政函〔2024〕51號
羅娟委員:您提出的《關于修繕漢中明代琉璃照壁恢復原貌的建議》(第37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漢中府城隍廟,始建于洪武五年(1372年),后歷經重修、擴建,規模宏大,建筑別致,惜廟已毀,現僅存照壁,照壁原坐落于城隍廟門前,長13.5米,高5.86米,寬1.3米,座北面南,硬山琉璃瓦覆頂,施花脊,帶勾頭滴水,墻體青磚砌成,墻面正中嵌琉璃浮雕,圖案上為二龍戲珠,下為宗教傳說故事。浮雕造型生動、形態逼真,琉璃色澤鮮艷,具有很高的制作工藝技術和藝術審美價值。2014年6月被陜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六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東至掛匾巷53號院4號樓西墻,西至側門路,北至傘鋪街臨街營業房后墻,南至53號住宅樓。
文物是歷史的見證,保護文物就是保護歷史。目前,琉璃照壁北側現有四間門面房,自東向西,其中一、三門面房為漢臺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所轄國有企業漢臺區城鄉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下面簡稱綜合開發公司)公房,二、四門面房屬私人房產。目前,二、三門面房用于活禽經營,其中第二間門面房為商戶個人房產,第三間門面房由商戶向綜合開發公司租用。為改善明代琉璃照壁周邊整體環境衛生,我區在2021年召開政府常務會議進行研究和安排,決定由區文旅局牽頭,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城管局、中山街辦事處負責,積極與琉璃照壁北側臨街仿古商鋪業主及租戶溝通,爭取收回公有房屋,調整私有房屋出租經營項目,但因商戶不愿意搬出城外從事經營,若強行要求商戶搬離,可能會引發矛盾,造成不穩定隱患,因此該活禽店至今未搬。我區已安排區城管局、中山街辦事處督促該商戶規范經營,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維護良好的環境形象。
同時,為更好的保護明代琉璃照壁,我區一方面加強日常巡查力度,聘請了群眾文保員對琉璃照壁每周進行巡查,每年對琉璃照壁周圍環境進行徹底清掃,確保內部環境整潔。另一方面今年將向省文物局申報琉璃照壁保護修繕項目,待項目下達后,對照壁文物本體進行修繕,加強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
感謝您對漢臺區文物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漢中市漢臺區文旅局 25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