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中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區相關規范性文件,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道)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救援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牽頭承接上級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落實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八)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十)依法組織指導全區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煤礦、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對中省市駐區和區屬企業的安全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指導協調全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六)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七)依法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加強、優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部門協調、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漢臺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鎮(街道)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救援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水工程調度和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等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
(4)區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涉林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方案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林區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展和改革局在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設股長1名。股長田久成,聯系電話:0916-2241995
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督辦;承擔機關政務和事務工作;承擔全區應急重點工程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財務、工資、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干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黨建、黨風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應急管理系統干部政治教育、業務培訓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法治建設、規范性文件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處罰審核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應急救援隊伍相關業務培訓工作及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健全、落實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二)業務股。設股長1名。股長劉濤,聯系電話:0916-2103552
承擔區安委辦日常工作和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應急管理和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各類應急管理業務檢查、排查、巡察、督查、考評、考核及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綜合統計分析、災情速報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系統“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許可工作。
(三)應急管理調度股。設股長1名。股長封京,聯系電話:0916-2103567
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區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鎮辦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區級應急物資的需求規劃編制、儲備管理、調撥配送、使用監管等工作,建立全區應急物資、設備臺賬;承擔全區應急值守管理、考評等工作;承擔事故災害信息報送、預警、發布工作,落實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指導參與重大事故救援、災害應急救援救助工作;銜接駐區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監管股。設股長1名。股長蘇斌,聯系電話:0916-2103122
承擔全區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指導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按照職責范圍參與相關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指導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范圍參與危險化學品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按照職責范圍參與工貿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防汛防火地震地災股。設股長1名。股長湯濤,聯系電話:0916-2103565
指導編制和落實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地災、地震等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規范性文件;指導落實消防、地震、地質災害監測、監控、調查評估、監督監管等防治工作;組織參與協調火災撲救和地震、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導災害避難場所建設;貫徹防汛抗旱法律法規,組織防汛安全檢查;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等日常工作。
三、領導信息:
魏 斌 區安委會副主任、安委辦主任、區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機關黨支部書記
秦朝明 區安委辦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
袁 珂 區安委辦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漢中市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支隊漢臺大隊大隊長
湯 濤 區安委辦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者星毅 區安委辦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 挺 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何兆峰 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王翼虎 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巨 榮 漢中市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支隊漢臺大隊副大隊長
蘇 斌 漢中市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支隊漢臺大隊副大隊長
四、聯系我們
地址:漢中市漢臺區中山街80號(漢臺區區政府內1號樓2樓)
聯系電話:0916-2241995(辦)0916-2999919(值班電話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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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