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是企業合法排污的“身份證”,更是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執法監管的依據。為進一步強化排污許可制度落實,規范企業依法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近期,漢臺分局采取“五步法”開展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專項檢查,推動“監管”與“服務”有機融合,全力為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駕護航。
第一步,堅持“送法律、送規范、送服務”原則。加強排污許可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增強企業法律意識,監督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達標排污,杜絕“無證排污”行為發生,提前督促各企業按時提交年度、季度執行報告,確保執行報告提交率100%,做到“精準指導、嚴格核查、及時整改”。
第二步,強化檢查計劃管理和事前準備。優先采用資料核查、線上核實、數據分析等非現場監管方式,對非現場可有效覆蓋的事項,不再開展現場核查;確需現場檢查的,重點對總量排放、執行報告、管理臺賬、許可類別、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做到靶向發力、高效規范。
第三步,嚴格落實“輕微違法不罰、首違不罰”要求。以指導幫扶為主,幫助企業按時完成整改。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精準適用“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綜合運用警示提醒、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等柔性措施,幫扶企業整改到位,確保監管不缺位,杜絕檢查越位。
第四步,充分利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對企業排污數據的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提高監管效率。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輕微問題對企業進行幫扶指導,督促企業第一時間進行“查漏補缺”,明確企業需要整改落實的事項,指導企業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要求,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第五步,擴大證后監管檢查范圍和深度。通過政策宣貫與問題整改,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加強后續跟蹤,全面建立排污許可“全過程、全覆蓋”模式,幫助企業自覺做到“依法領證、持證經營、按證排污”,激發企業環境守法的內生動力,推動企業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實現綠色發展。